离婚需要哪些证件
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:
1. 身份证明 :
2. 婚姻关系证明 :
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果是协议离婚,需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。
如果是诉讼离婚,则需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,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。
3. 户口证明 :
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4. 子女情况 (如有子女):
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。
5. 财产和债务证明 :
财产证明,如不动产权证、车辆权属登记证书复印件、银行存款证明等。
债务证明,如欠条、贷款合同等。
6. 其他相关证据 :
可能涉及重婚、同居、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、赌博、吸毒等情形的证据。
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证明。
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的证据。
7. 照片 :
通常需要提供同底色、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。
办理离婚手续时,内地居民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。对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、华侨、外国人,除了上述证件外,还需提供相应的通行证或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。
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,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详细的离婚程序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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